海南垃圾分類方式:
海南生活垃圾共分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四大類,主要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(chǎn)生的固體廢棄物,以及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棄物。
投放垃圾注意事項:
1、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、適宜回收的、可資源利用的生活垃圾。可循環(huán)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紙、廢塑料、廢金屬、廢包裝物、廢舊紡織物、廢玻璃、廢紙塑鋁復合包裝等,投放到可回收物專用收集容器。
2、可回收物應盡量保持清潔、清空內(nèi)容物,避免污染。體積大、整體性強或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棄家具等大件垃圾,應預約再生資源回收服務單位上門收集,或投放至指定的投放點。
垃圾分類指南
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的顏色以潘通國際色卡為基準。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為藍色;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為紅色;廚余垃圾收集容器為綠色;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為黑色
可回收物:主要包括廢紙張、廢塑料、廢金屬、廢玻璃制品、廢織物等適宜回收、可循環(huán)利用的生活廢棄物;再生利用價值較高,能進入廢品回收渠道的垃圾
有害垃圾:主要包括廢電池、廢燈管、廢藥品、廢殺蟲劑、廢溫度計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(huán)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;含有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垃圾
廚余垃圾:廚余垃圾:主要包括家庭廚余垃圾、餐廚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等易腐爛的、含有機質的生活廢棄物;食品類廢物。
其他垃圾:是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。除去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總稱。